一、入團且辦妥童軍三項登記5年以上之家長及童軍至少各一人;一個家庭只得申請一次,建議家庭全部成員皆登記5年以上再申請。 二、推薦表請於112年12月15日(星期五)前郵寄板橋區公園街30號2樓新北市童軍會,逾期恕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