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新北市政府100年4月15日北教社字第1000290797號函頒「新北市政府獎勵各級童軍考驗晉級施行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114年5月10日前,就讀本市國、高中將申請表及童軍晉級證書影印本,就讀本市國小將申請表及附優秀童軍獎狀、成績單影印本寄新北市童軍會,彙轉教育局申請,佐證資料未附恕不受理,並提供申請名冊電子檔(勿存成pdf檔),mail至:newtaipeiscout@gmail.com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三、資料及名冊送出前請確認申請人姓名無誤。